“两个普遍”取得突破性进展
工会组建与工资集体协商均创历史新高
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达到2.58亿人,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超过1亿人
本报北京1月7日电 (记者郑莉 王娇萍 张锐)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总第十五届六次执委会议上获悉,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达到2.58亿人,其中9400多万为农民工会员,全国工会基层组织覆盖单位数达到520万家;与此同时,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超过1亿人。依法推进“两个普遍”一年多来,工会组建与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和职工数均创历史新高。
针对一些企业没有组建工会,职工合法权益缺乏有力的维护者,一些企业组建了工会却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2010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提出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两个普遍”要求,随后又制定了“两个普遍”三年规划,即从2011年至2013年,全国企业法人建会率逐步达到90%以上,已建会的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两个普遍”一经提出,立即得到全国各级工会的积极响应。在工会组建方面,各地以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和“两新”组织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开展集中建会行动。特别是注重在加强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上下功夫,2011年新增各类基层工会联合会3.8万个,覆盖小企业94.6万个。目前,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达到11.7万个,覆盖小企业242万个。据统计,目前全国企业建会率达67.58%,仅2011年就在非公企业新建98万家工会组织。
同时,各地着力抓好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截至2011年8月底,全国41755家乡镇(街道)已建总工会9243家,工会委员会14687家,工会联合会13393家。
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全国已形成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国有23个省(区、市)人大制定了集体合同规定或集体合同条例,26个省(区、市)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本地“十二五”规划,15个省(区、市)将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党政工作考核体系,17个省(区、市)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全总制定了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见、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三年实施计划。目前,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74.2万家,比2010年增长了56.1%。其中,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覆盖156.3万家企业的5931万女职工。全国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达到10.4万。
据悉,全总将继续深入推进“两个普遍”,力争实现2012年工作目标——建会率达到78%以上,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85%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达到70%,其中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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