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诉前调解为务工人员快速维权
郑州中原区法院三天讨回欠薪
2011年12月19日一大早,三名来郑务工人员来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立案大厅,反映他们辛苦打工半年,包工头却不给结算工资。
该院立案一庭副庭长王婷接待了他们,并记录了他们的情况。
领头的小伙子姓宋,今年刚满24岁,老家在河南原阳县。他说去年6月份的时候,他和老乡一起来到郑州打工,在一家建筑公司做拆架工。
“去的时候说好工资按月结,年底还会多发几百元钱奖金。我们一共9个人,干了半年,一共发了3.4万元。剩下的1.45万元工资,听说早付给工程项目部了,可眼瞅着活干完了,要回家过年了,项目部经理和包工头却不肯把剩下的钱发给我们。”小宋说。
这种欠薪纠纷按说不难解决,但如果走普通的司法程序,过年前能否将案件执结到位,谁也不敢保证。况且,让来郑务工人员兄弟多等一天,就会增加他们不少生活成本。
为了尽快解决小宋的问题,王婷决定适用诉前调解程序。王婷将小宋三人介绍给了法院资深法官张怀新,特别交代要尽快解决他们的问题。
张法官接案后,按他们的口头申请简要写了份材料。可紧接着又出现了新的麻烦。小宋提交给法院的欠条是一张复印件,上面有欠款事实和他们的签名,落款日期是去年“11月10日”。包工头以担保人的身份签了名,保证如果项目经理十天内不支付剩余工资便由他支付。
“原件呢?”张法官问道。
“还要原件吗?当时就写了一张,包工头说怕俺拿着会改写,就把原件自己收起来了,只给了俺们一张复印的。包工头还说都一样。”小宋说。
听小宋这么说,张法官犯难了,按照法律规定,复印件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除了这个复印件,小宋也拿不出其他证据。“你们先回去,这件事情法院肯定尽快给你们解决,让你们早日回家过年。”张法官的话让小宋安心不少。
送走小宋,张法官忙碌起来。他先给包工头打电话,不出所料,包工头一口否认了欠薪的事实,还说借条原件在自己手里,单凭小宋手中的复印件不能证明自己欠着工钱。
“话可不能这样说,人家外来务工多不容易,辛辛苦苦为你工作半年!你不欠钱,他会找我们说你欠钱吗?”张法官还提醒包工头说,之前因为欠薪的事情,小宋他们还堵过包工头的车,并报了警,有很多人可以作证的。
“我们知道钱在你手上,如果你继续拖欠,我们将采取法律手段,到那时候事情就麻烦了,对你影响也不好。”张法官耐心劝说包工头的同时,对包工头也施加心里压力。
为确保事情迅速得到解决,第二天,张法官联系了人社局和建委清欠办的相关负责同志。经过协商,几家决定共同出面替小宋等人讨要工资。在法院和劳动部门的联合行动下,包工头承认了欠薪的事实,并答应联系项目经理,尽快将拖欠的工资补发到位。
2011年12月22日上午,张法官收到小宋打来的电话,得知包工头已经将拖欠的工资发给他们,他心里的一块儿石头落了地。
72个小时,这起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顺利解决,拿到钱的务工人员高兴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尽快解决外来务工人员被欠薪的问题,尽量简化办案的过程和手续,减少外来务工人员追讨欠薪成本。通过我们的努力,让他们拿到钱,安心回家过年。”立案一庭副庭长王婷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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