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五省区市联动解决消费纠纷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9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 尹雪梅)12月25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五省区市工商局在京共同签署《华北五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域合作协议》。其中,对消费者跨省区市的消费纠纷,可实现联动解决。
根据协议,五省区市将采取一系列具体举措,加强区域合作,针对非法传销、违法广告、商标侵权、合同违约、涉网案件等专业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和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联动机制、定期会商机制等合作机制。
对消费者跨省区市的消费纠纷、投诉举报,进行快速受理、快速解决,确保消费者在异地实现快速维权;对因异地旅游、远程购物等产生的跨区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实行共同受理、联合查办,减少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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