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林业局工资协商促劳动关系和谐
经协商,确定2012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15%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6日 02版)
本报讯(通讯员 刘忠林)日前,吉林延边林业集团白河林业局召开了第一次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双方协商代表就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集体合同条款、工资增长幅度等内容达成共识,确定了2012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15%。
为将“两个普遍”工作落到实处,白河林业局依法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线,坚持发展为了职工、发展依靠职工、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的经营理念。在面临国家实施天保二期工程,木材产量锐减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下,经过工资集体协商,2011年为在册职工每人晋升3级工资,在岗和计件职工工资增加了15%。
白河林业局是今年延边林业集团公司确定的试点单位,为了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该局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先后召开了由基层工会主席和部分职工代表以及机关各部室领导、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原则、方法、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协商代表的产生、协商要约与程序、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及基本要求都做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同时,该局还加强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建设。先后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例会巡查制度,工资集体合同职代会审议制度,工资集体合同送审公布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信息交流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等,为规范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打造了坚实的平台。
工资集体协商不仅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还理顺了企业工资分配关系,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平有序的企业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达到了职工收入能够随企业经济发展、效益增加而同步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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