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推进工资协商五同步四到位
已建会企业签订工资专项合同177份,建制率突破80%
本报讯(记者 赖志凯 实习生 朱筠丽)今年以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总工会通过“五同步,四到位”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截至12月15日,已在建会企业中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77份,建制率突破80%。这是记者12月21日从该县总工会召开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总结会上获悉的。
“五同步”确保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开展。建会必须与签订集体合同同步,即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必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含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必须与履行民主程序同步,即已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均由职代会或其它民主形式审议通过,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的合法性;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必须与注重个体特性同步,坚持一家一签,尽量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同时纳入工作范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内容必须与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目前,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同时为职工购买五项保险,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均高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底工资标准,并同步增长;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的报送必须与人社部门审查同步,即全县已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均按期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同时作出审批意见,以利于政府部门监督合同的履行和提高工作效率。
“四到位”确保工资集体协商顺利进行。领导到位,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责任到位,县总工会领导班子细化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检查到位,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目标考核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和定期考核;宣传发动到位,切实提高广大企业和职工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调动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据了解,在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该县已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推、工会协同、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全程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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