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构建消防廉政防控机制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4日 007版)
本报讯(通讯员 宋雄伟)消防部队除了灭火救援任务外,还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与其他公安现役部队相比,消防官兵需要广泛接触社会,因此也面临反腐倡廉问题。为促使队伍健康发展,从2010年6月开始,浙江省衢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率先在省内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支队从监督执法、后勤管理、组织人事和兵员管理等四大领域入手,全面排摸影响廉政的风险点,从中梳理出11个风险岗位、93个风险点以及296种风险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该支队又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50类消防违法行为确定了286个行政处罚裁量区间,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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