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集体协商指导师职业标准出炉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8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姜明)由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和天津市总工会共同研发的我国首个集体协商指导师职业标准,近日在津完成,此标准填补了国内集体协商指导员职业化队伍建设的空白。
“集体协商指导师”是指通过对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学、谈判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分析、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能够为劳动关系集体协商进行意向调查、方案设计、集体合同管理及争议处理,并对协商行为进行专业指导的人员。他们从专业角度为劳动关系双方建立通畅的对话机制进行策划指导,使企业及时感知员工需求、合理调整员工薪酬福利;同时为员工提供专业指导,引导员工合法合理表达诉求,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管理成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劳动关系双方共赢局面。
目前企业中现有的集体协商指导员多为兼职,客观上制约了其研究指导工作的实践和精力;因未受过专业培训,在指导劳动者开展集体协商过程中,能力不均衡,处理问题缺乏技巧。集体协商指导师职业队伍的发展建设将解决职工与企业在集体协商中面临的力量不对等、素质不匹配、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有效提高协商质量、保障企业生产、切实维护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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