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大调解”助建和谐八闽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3日 006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福建省法院系统重视调解工作,今年1至10月份,仅全省法院与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在诉前、诉中、判后各个阶段,就有效化解了涉林各类纠纷1203件,其中诉前调解1083件。福建省将乐县白莲镇有11个村因为涉林问题发生群体上访,针对林业纠纷错综复杂的政策及历史变迁问题,他们认真倾听当事人诉说,深入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参与调解。经过3个多月、130多次的协调,最终将矛盾全部诉前化解,终于使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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