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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2月02日 星期一

一家企业授予员工“尚方宝剑”——安全施工否决权,在安全隐患、安全风险没有彻底消除时,有权拒绝施工。职工们议论纷纷,如果像这样各行其是,必然会使施工组织陷入混乱状态,影响进度——

【思想政治工作一事一议】该不该赋予员工安全否决权?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2日 007版)

■新闻事件

“地基下沉的安全隐患不排除,我们就有权不施工!”

在离中铁十一局集团城轨公司成都地铁项目部施工的2号线5标“蜀汉东路——白果林站”隧道老远的地方,就听见一名员工与现场管理人员争论不休的声音。

原来,全长2002延长米的成都地铁2号线“蜀——白”段隧道穿越的白果林站、金罗路和金琴路社区,下面是高富水沙卵石层,上面是始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陈旧建筑群。经过“5·12”大地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而且沙卵石地层又是极不稳定的地质,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居民楼下沉、倾斜或坍塌事故。因此,“蜀——白”段就成为全线施工难度最大、安全风险最高的盾构区间,被专家称为“世界级难题”。

为确保安全施工,城轨公司项目部邀请科研院校的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了详尽的技术论证和多侧面的优化改进,采取了诸多保险措施。

除此之外,项目部还授予员工一把“尚方宝剑”——安全施工否决权,即:在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时,有权拒绝进场;在安全隐患、安全风险没有彻底消除时,有权拒绝施工;在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应急物资不到位的时候,有权拒绝领导的施工安排。

当初,项目部授予员工安全否决权时,虽然大多数人都没有提出异议,但认为这仅仅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而已,一旦员工真正行驶否决权,针尖对麦芒地“对抗”领导的工作安排时,许多人就有点接受不了了。

有人说,现代化大生产要求必须实行严格的纪律和整齐划一的行动,使分散在各个岗位上的劳动者服从大生产的权威。如果像这样各行其是,必然会使施工组织陷入混乱状态,影响施工进度。

也有的说,凡事得有个“度”,否则过犹不及,既然在安全施工允许范围之内,拒绝施工安排就是错误的。

还有的说,地铁施工本身就是在“刀刃上跳舞”,如果前怕狼后怕虎,还怎么施工?……

到底该不该把安全施工的否决权交给员工?

项目经理李有道提出了4个问题,组织大家利用民意测试、讨论会、网络论坛、个人微博等形式进行讨论:安全施工为了谁?安全施工依靠谁?到底谁是安全施工的主体?

民意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员工赞同将安全施工的否决权交给群众。项目经理李有道综合大家的意见说,生命的理由重于一切,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一切都必须服从安全需要,这是现代文明生产的根本体现。只有把安全施工的否决权交给员工,大家都来关注安全,人人都来关心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才是安全施工的根本保障。

项目部特此奖励了那位敢于行使否决权的员工,与此同时,为出现下沉迹象的2号居民楼地基进行了打设加固孔,进行跟踪注浆加固,稳定了地基。

安全施工否决权交给员工,同时也增强了员工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风险意识和安全管理意识,在不可预见的安全风险层出不穷的环境下,做到了施工现场员工无一受伤,施工机械和其它财产无一损坏,地面上的百姓住房毫发无损,提前45天穿越了“漂浮在砂卵石地层上”的密集建筑群。(张荣文 何贇)



【编辑点评】“自下而上”杜绝“马后炮”

●晓 燕

在铁路、煤炭、电力等安全生产大于天的行业,企业最怕的就是“出事”。而生产经营安全环境、安全条件的有无和优劣,直接关系到职工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把对不利于企业和职工生命安全情况说“不”的权利,赋予普通职工,不仅有利于职工自身生命安全,更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然而,有些企业的职工却一直没有这项权利,或者只是纸上谈兵、形同虚设。尤其是面对安全隐患未排除、安全防护条件不完备、管理者违章指挥等情况,职工常常只能“置若罔闻”。由此就可能造成危害职工生命安全、阻滞企业发展,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隐患。

要真正落实用制度管安全,就离不开职工群众的参与,要让普通职工成为安全生产这出戏的主角。建立职工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制度,真正把“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等权利赋予职工,这样,才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安全的生产秩序。

实践证明,职工参与安全生产评判的氛围越浓,其安全责任意识就越强,安全隐患也就越少。

安全生产天天说、月月谈,可是,各种安全事故却不绝于耳。痛定思痛,“马后炮”式的责任追究制度,很难从根本上发挥作用。除了“自上而下”的管理,“自下而上”的监督更为迫切。就像文中企业那样,将生产和环境安全的否决权交给那些身处一线可能受到威胁的职工手中。

将生产安全的同意批准权交给职工,就等于建立起了自我负责的有效制度,才是对生命真正的尊重,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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