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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2月01日 星期一

我国3年资助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1.2亿元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1日 003版)

新华社合肥11月30日电(记者徐海涛)记者从29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合肥举办的“关心关爱道德模范座谈会”上获悉,自2007年国家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以来,全国各地以多种形式资助生活困难的各级道德模范3.3万人次,3年累计给予帮扶资金1.2亿元。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心关爱,在全社会树立起好人有好报的鲜明价值导向,2007年下半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制定出台了《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帮扶对象、帮扶程序和帮扶办法,提出采取资助现金解决生活困难、资助学费、医疗费,以及以提供养老保险、修建和购买房屋等多种形式,关爱帮扶道德模范。自办法出台以来,全国各地纷纷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政策,以奖励、补贴、捐助等形式资助各级道德模范3.3万人次,至2010年共帮扶资金1.2亿元。其中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直接出资415万元,帮扶了42名第一、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并协调解决道德模范就业、上学等困难。

今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决定对32名生活困难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进行直接帮扶,帮扶资金304万元。日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派出调研组赶赴安徽,对该省的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进行慰问、帮扶。调研组分别来到合肥市和阜阳市颍上县,慰问勇救4名落水儿童却未能救起同时落水儿子的“大义父亲”胡文传、省吃俭用资助几百名贫困学生的“最美洗脚妹”刘丽,分别给予帮扶金10万元和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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