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专业化劳动关系协调队伍
天津市首批53名劳动关系协调师持证上岗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21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姜明 通讯员崔宪伟)11月14日,在天津某企业工作的小张领到了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今后在单位他将扮演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角色。从起初替人打抱不平,到今天专职解决劳资纠纷,小张感觉,“每次帮人解决劳动纠纷,都很有成就感。” 这一天,和小张一样的53名企业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经过天津市有关部门的培训,首次取得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证书。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整体出现增长趋势。劳动者、企业之间和谐的劳动关系开始进入公众视野。“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纠纷,主要是缺乏沟通渠道,导致两者之间无法建立好的劳动关系,最后对簿公堂。”一位人力资源专家这样告诉记者。其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此,急需建立一支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
节假日无休,连一分钱加班费都拿不到;工作多年,却从没享受过“带薪休假”;没有劳动合同,天天面临“下岗”威胁……随着天津市首批劳动关系协调师破茧而出,有望为员工解除这类后顾之忧。据悉,今后天津市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将逐步实现上岗证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劳动关系协调师,将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工资集体协商、劳动纠纷调处时发挥协调关系、处理问题的作用。天津市劳动关系协调师队伍的建立,将为搭建基层劳动关系工作平台及队伍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为天津市到“十二五”末在所有用人单位的街道(乡镇)、社区建立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协调有效的基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平台,以及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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