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激励+鉴定
高密:三项机制推进职工技能提升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21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范金石)山东省高密市坚持以提升技能为核心、以服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宗旨,建立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技能鉴定长效机制,使职工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建立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在由政府牵头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同时,选择技术含量高、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力大的企业,积极支持他们举办行业技能竞赛,引导职工岗位建功。先后指导建设局举办了建筑业技能竞赛,指导姜庄镇举办了纺织业技能竞赛,一大批技能人才脱颖而出。2011年,全市已培训企业技术工人3385人,其中初级工2606人,中级工547人,高级工232人,技师、高级技师341人。
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制定出台了《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和《首席技师评选奖励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把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培训、工资、特殊工种备案等工作紧密结合。部分企业还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实施技能人才奖励办法,按技术等级或贡献大小发放数额不等的技术津贴。截至目前,全市有4人获“山东省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79人获“潍坊市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370人获“高密市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完善技能鉴定长效机制。按照不唯年龄、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唯比例的原则,创新评价考核模式,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同时,继续坚持统一鉴定所站条件、统一考评人员资格、统一命题管理、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严格规范鉴定程序,全面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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