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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成都增值税拟2万元起征 7万个体户受益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19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高柱)“比之过去每个月要少缴近600元。”11月15日,据成都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对外透露,成都市在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可能看齐最惠民起征点从2万元起征,此举将让全市7万个体工商户从中受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消息称,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进行了修订,并从11月1日起施行。按增值税起征点最新标准,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

据悉,之前成都市执行的标准是: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提供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200元。成都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增值税起征点可能为2万元,具体的标准还以省政府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细则将于近期出台并执行。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前段时间经过对新的起征点适用范围受益纳税人数量进行的初步测算,按照2010年底的个体工商户数据,起征点提高到2万元就意味着全市约7万户个体工商户将不用再缴增值税。以1个月销售额为19999元的个体户为例,如果按原来的标准,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9999×3%=599.97元,而如果按照2万元的起征点,这位个体户就不用缴纳增值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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