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发动 开门谈判
南通探索楼宇区域集体协商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14日 02版)
本报讯 (特约记者王君东 通讯员孙美兰)10月31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工会组织召开的兴胜、金诚、十方大厦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45名与会代表全票通过了《楼宇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据悉,这是该市首份楼宇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为楼宇企业工会开展民主管理、推进工资协商探出了一条新路。
兴胜、金诚、十方3个大厦位于南通市商贸繁华的南大街,内有企业75家、职工1325名。由于行业不同、产业性质不同等原因,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为此,新城桥街道工会采取抓组织、抓宣传、抓调查、抓规范措施,通过下发征求意见函,多次邀请职工代表和企业行政代表协商讨论,组织企业劳资双方代表座谈等形式,推荐产生了职企双方协商代表。同时,广纳各方意见,明确协商内容,经过楼宇工会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多轮协商和归纳综合,听取专家指导建议、酝酿形成了楼宇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经职代会通过后由职企双方首席代表签订。楼宇内所有企业将对照协议制定各自实施细则。
记者注意到,协议中将企业经济效益分为好、中、差3个标准,职工工资协商对应为3种情况:本年度单位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确定为13%~18%,上不封顶;效益一般的企业,增幅为6%~12%;效益差的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事项。此外,协议还明确了“一线职工工资增幅高于管理人员2%~3%”,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设立特殊贡献奖和农民工租房补贴,“企业按规定提取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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