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住建系统给出工资协商“时间表”
年内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覆盖面要达到70%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07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 彭冰 通讯员 王丹)“2011年全系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覆盖面要达到70%,2012年达到85%,2013年底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制度。”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在四平市召开,会议提出的这项“硬任务”让与会者认识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是干不干的问题,而是怎么干才能确保完成目标的问题。
吉林省建筑系统行业众多,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尤其在市政、环卫、建筑等企业存在大量农民工,目前在工资支付保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集体协商加以解决。对此,吉林省建设工会积极引导各级工会及时主动地同党委和行政通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争取党委的重视和行政的支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整体规划中。
今年8月22日,吉林省建设工会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规定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将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企业晋级的考核条件;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季报制度,并以此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不能参与建设系统各级劳模及五一劳动奖状或奖章的评选。
吉林省总工会副主席郭喜武表示,要着力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人才队伍建设,把尚未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非公企业列为要约行动的重点,逐户加以落实,特别是要积极推进世界500强在吉林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并以此带动其他外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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