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回应“个别楼盘跳水”事件
双方应按约定协商解决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28日 004版)
本报上海10月27日电(记者钱培坚)近期,上海个别楼盘大幅降价,引发先期购房者不满。对此,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在今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价格是由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协商约定,房地产企业也应该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接受监管。
徐威说,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矛盾纠纷,应当根据约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上海将巩固调控成果,同时也将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做好预案,保持本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徐威说,总体上来看,上海商品住房的供求关系得到了改善,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环比7月份以来已连续3个月停涨,调控有了积极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