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总“五结合”做好劳动争议调解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25日 007版)
本报讯 近年来,针对劳动纠纷日渐增多复杂的局面,江苏省泰兴市各级工会组织确保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有为有位,做到“五个结合”加强社会管理。
一是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职工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相结合。泰兴市以劳动争议调解为现场,以案说法、现场普法。
二是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相结合。泰兴市总工会会同人社局连续多年组织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性自查、互查、抽查。
三是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畅通职工诉求渠道相结合。
四是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企业劳动关系分析评估和预测预警相结合。
五是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工会法律援助相结合。市总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多方位援助,借助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公益性服务对困难职工给予法律援助。(邵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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