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区将配消防宣传员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09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记者从福建省消防总队获悉,福建省政府日前正式下发《福建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其中明确,今年底前,福建所有社区住宅配备消防宣传员。
据了解,《纲要》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为载体,全面部署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此,社区将建立由居委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协管员、志愿者、预备役人员参加的消防宣传队伍。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业委会或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每栋住宅指定、培养专兼职消防宣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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