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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0月09日 星期一

【观点】撤销街道办应循序渐进

万鹏飞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09日 003版)

北京大学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街道办事处的撤销事关重大,要不要撤,如何撤,必须视野广阔,系统研究,循序渐进,审慎实施。

从民政部试点撤销街道办出发点来看,有几点值得商榷之处:

一是缺乏前瞻性研究和社会调查做支撑。对于这个重大议题,没有看到前期研究和实证性调研。二是试点城市不具代表性,只选了安徽铜陵、贵州贵阳、湖北黄石。为什么选?没给出理由。三是过多关注“破”而非“立”。街道办撤销带来的政府职能调整和人员安排等问题如何解决,有何替代性治理结构安排?显然不只是从区到居委会那么简单。

因此,我们需要从更广泛的视野和路径来审视这一议题。

首先,应从国家城市工作整体层面考虑。我国目前正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时代。十一五期间,城镇化水平达46.59%。十二五期间预计超过50%。城市人口将成人口主体,这对城市管理的理念、城市治理结构、人们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其次,街道办的撤销,是涉及有57年历史的城市治理结构的重大变化,具有深远意义。这不仅是行政性技术问题,更涉及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尽管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废止《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但自1954年至最近(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对街道办事处设置均有明确规定。法律依然有效。

再次,街道办撤销涉及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分配和调整。在城镇化速度很快、社会加速转型时代,城市治理不应局限于政府内部职能的封闭循环和调整,应吸纳非政府组织、社区、城市辖区内外其他组织广泛参与。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社会的自我管理是城市管理两个方面,不断强化后者是今后努力方向。街道办撤销能否会自动导向社区自治能力的增强,尚需深入研究。

最后,还应系统考虑各地差异性。我国现有各类城市约656个,每个城市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规模、行政级别等,都呈很大差异性,需分类考虑,体现制度设计多样性。将铜陵模式推广至全国,易将问题简单化。铜陵市区只有近44万人,13个街道,每个街道平均约3万人,每个社区人均居民数约5000人。这显然与一些大的地级市、省会城市有很大差距。此外,如何改变现行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如何将社区居民自治落到实处、如何安置街道原有干部、是否要调整区级行政区划和社区规模等,都需系统考虑。这些显然不只是民政部门的职责范畴,需要整体思考,全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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