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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0月02日 星期一

【观点】彻底革除公车弊政已时不我待

袁 刚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02日 003版)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我国经济大发展不过才十几年,多数民众生活还很贫困、人均GDP排在世界百名之后,尚属于发展中国家,但官员公车消费水平竟高于发达国家数倍乃至数十倍。这确实值得深思。公车腐败的情形,反映的并非“权为民所用”,而是“权为官所用”的问题。

政府也并非不想治理,但碰到特权“雷区”却不敢触动,用车单位也总是能想出对策抵制抵消中央指令,变换花样继续享用特权。这反映的是改革不到位,部分地方没有对公然盛行的弊政以雷霆之力坚决去除。有政协委员提议省部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配用专车,我看就很好,公务用车可采取社会化服务,大单位可自配车队,不必以公车专属个人。小单位公干出行可“打的”或“租用”方式,所有消费均按条规核实报销,非公务一律不许公车消费。香港特首董建华离职后即不再乘公车,我国离退休高官已无公务又有什么理由仍要继续配公车呢?

我国推行改革已30多年,改革的对象到底是谁?不是社会民众,恰恰是一些地方政府自身。这些政府不仅要改变施政方式,依法行政,而且要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摆正自身的位置。权为民所授,是老百姓的纳税钱供养了政府,权只能是为民所用。当官就要为人民服务。改革绝不是那些享有特权坐公车的人去对老百姓指手画脚,而是要让所有公职官员对得起养他的老百姓,为民众干实事。

公车治理搞了18年都没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政府自身缺乏改革动力。不是官员“为民办事”需要用车,而是要当权者应考虑民间的疾苦和人民的负担,少花钱多办事,少一些特权,将自身改造成责任政府和清廉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些打着公务招牌配车干私事,打着人民旗号配车享特权的人,实际是在对人民犯罪。如今公车消费已达天价,与公务所需极不相称。如果政府真能下决心向自身开刀,相信无限制公车消费这样的弊政一定会彻底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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