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党政支持工会依法履职
3个月3次发文推进工会工作
本报海南澄迈9月27日电(记者赖志凯)海南省澄迈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在该县总工会正式成立。这是该县落实县委、县政府支持工会依法履职,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的又一举措,据悉,今年6月至8月,该县连续3次发文推进工会工作,切实把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实施、各方参与的工会工作新格局。
6月30日,澄迈县委办公室发出《关于深入推进“两个普遍”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镇、农场等企事业单位,从2011年起至2013年末,用3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法人单位工会组建率达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97%以上,基本实现全县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0%以上目标,基本建立普遍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7月20日,澄迈县委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镇党委、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党组织,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县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工业园区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使该县企业和工业园区达到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12项创建标准。
8月23日,澄迈县政府办公室发出《澄迈县人民政府与澄迈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提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政府有关政策及重要工作部署,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政府要为各级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另据了解,澄迈县委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工会组织的领导,切实把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各镇、产业、系统工会要按同级党政副职条件选配专职工会主席;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有工会的代表;县党校要把劳动关系和工会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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