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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9月07日 星期一

【新闻观察】环保局长“一言不发”的N个猜想

惠铭生
《工人日报》(2011年09月07日 03版)

据中新社9月5日报道,近日,有群众反映地处河南舞阳县吴城镇的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列污染问题。可是当记者好不容易找到舞阳县环保局局长张俊明,希望他能就群众反映的“金大地”污染问题谈谈看法时,这位舞阳县环保局的一把手双唇紧闭,一言不发。

县环保局长“一言不发”,肯定有其“苦衷”。在此,请允许笔者斗胆给予N个猜想。

一是忌惮记者,怕自己一不小心“说错话”。面对记者采访,要少言、慎言,最好是不言,这是很多官员总结出的“经验”。言多必失,万一被记者抓住一句出格的话,就有可能成为家喻户晓的“雷语”,使自己陷入被动,甚至丢掉“乌纱帽”。类似事例可谓举不胜举,像“替谁说话”就很典型。

二是上级不允许说话。以往诸如“领导不让讲”、“采访请先到宣传部开证明”等现象并不少见。不允许记者采访的做法,在有些地方甚至形成惯例和潜规则。没有主要官员的同意,这位局长自然口难开。即使接受了采访,不少官员面对记者镜头和录音笔也是“背书”,很少看到有人发表自己真实的看法。

三是忌惮领导,不敢开口。有的企业往往与领导关系盘根错节,有的是利税大户,有的是领导招商引进的项目。无论哪种情况,都会成为地方环保部门监管的难点,游离于环保部门监管范围之外。不监管,百姓有意见;监管,县领导有意见,权衡个人利弊,还是不管。对于本案而言,有一个细节可以佐证这种因素的存在。该局一位副局长声称,他一个副局长,假如不是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领着,他也进不去“金大地”的大门。如此看来,这家污染企业还真有来头,连环保局长都无法踏入化工厂内,还奢谈什么监管?

四是理屈词穷,无言以对。在有些地方,环保部门要么放弃职守,与污染企业沆瀣一气;要么以罚代管,在监管的同时,环保部门也没少了好处。

面对企业的肆意污染,局长一言不发,可能自认为是有城府,深谙官场“潜规则”,但“金大地”排放污水污气、乱倒污染垃圾等违法行为却是无法掩盖的,环保局乃是渎职失职。对记者采访一言不发,是对舆论监督的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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