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9月06日 星期二

阜新规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认定、管理工作

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荣誉称号

上半年抽查32户,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

《工人日报》(2011年09月06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 顾威)工资集体协商不规范甚至还有的不签订集体合同、社会保险漏缴、不给职工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在抽查中暴露的这些问题,不是发生在一般企业,而是出在辽宁省阜新市一些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该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提出,应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认定、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应取消其荣誉称号。

从2006年起,该市每年都进行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对达到社会保险缴纳、职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签订等12项评选标准的企业,授予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目前,该市有120户市级以上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今年上半年,由阜新市总工会、人大、人社局等18家组成的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对32户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及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其中28户为2006~2010年度的市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能够开展各种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但是存在协商过程不规范、协商标准低、协商内容少、劳动定额及工时工价不明确的问题。甚至有的企业还存在工会主席和老板个别商量后签了书面工资协议、根本没有协商程序的问题。

企业社会保险漏缴也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32户企业中有25户没有为职工全员缴纳社会保险,美中鹅业、嘉隆电子两户企业的养老保险从2008年起断保,嘉隆电子失业保险欠费。实维天食品、大金钢构、珂曼服饰漏缴、欠缴情况比较严重。另有20户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欠、漏缴情况。

在此次抽查的32户企业中,只有19户为职工作了职业病健康检查,有13户没作过健康检查。

阜新市劳动监察支队向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7户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市卫生部门向10户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建议书”。截止到7月末统计,受检企业已新签劳动合同65份,新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7份,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230人,补缴社会保险89万元。

对一家拒不签订集体合同、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外资企业,该市总、园区工会多次约见该企业外方负责人,通过对话交流、邀请参加工资协商现场观摩会等活动,最终解决了问题。这名外方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回国前与企业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并进行了工资协商。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