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级行业集体合同履行良好
全省酒店餐饮行业16万职工拿到“达标”工资,实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23日 002版)
本报海口8月22日电 (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朱筠丽)记者今天从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实情况座谈会上获悉,该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实现了企业增效、职工增收——所覆盖的3494家酒店与餐饮企业基本落实了合同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所涉及的16万余名职工拿到“达标”工资;合同覆盖的住宿行业营业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5.7%,餐饮行业营业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5.2%。
针对职工待遇普遍偏低等问题,今年6月3日,我国第一个省级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海口签订。按照合同,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在政府规定最低标准基础上,一类地区上浮20%;二类地区上浮15%;三类地区上浮10%。
据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陈恒介绍,从调查及参会企业反映的情况看,目前该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员工工资已基本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有的企业员工工资还超过标准的10%至15%。合同所覆盖的企业普遍建立了工资增长机制和工资协商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也使企业得到了实惠。许多企业职工队伍比以前稳定,经济效益与往年相比有所提高。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海南住宿行业营业额达到59.56亿元,餐饮行业营业额达到40.9亿元,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据了解,海南省现有酒店与餐饮企业1万多家,常态从业人员30多万人,是该省第三产业中企业数量最多、职工队伍最大、网点分布最广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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