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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8月22日 星期一

为讨赌债拘人违法吗 ?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22日 007版)

为讨赌债 扣人违法

漫画 李法明

我父亲喜欢跟人打麻将,他们还常常玩点五毛一块钱的“小赌”。在这一过程中,同小区的王某日积月累地欠下我父亲两千多元的赌债。父亲多次向王某索要,可王某总是今天推明天们明天退后天。最近,父亲又因与王某意见不和,他们两人还发生了争吵。父亲感到很生气,这些天常在家里说,王某如果再不还钱就要把他抓到家里拘起来。我们劝他也不听,他还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很想知道,如果父亲真的把王某拘了,真的不违法吗?

读者 李亿方


李亿方:

如果你父亲为了讨要赌债真的把王某拘禁起来,将触犯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赌博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赌博产生的赌债也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王某欠你父亲的钱并非“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因此,即便是合法的债权,也不能以扣押、拘禁他人的方法来讨要。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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