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内“开庭”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20日 01版)

8月19日,法官在商场内审理一起消费者状告销售商的案件。
当日,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北园法庭的法官来到北园路一家居市场,设立临时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据法官介绍,商场内“开庭”不仅可以现场受理消费者及商家的案件,而且对于增强消费者、商家的法律意识具有积极作用。
新华社记者 范长国 摄


8月19日,法官在商场内审理一起消费者状告销售商的案件。
当日,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北园法庭的法官来到北园路一家居市场,设立临时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据法官介绍,商场内“开庭”不仅可以现场受理消费者及商家的案件,而且对于增强消费者、商家的法律意识具有积极作用。
新华社记者 范长国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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