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籍大学生最高可获年6000元助学贷款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11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彭冰 实习生何红娟)长春市政府近日召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对于户籍在该省的普通高校大一新生,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助学贷款。
据介绍,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日前推出吉林省生源地贷款和吉林省属高校助学贷款项目,对于拥有吉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每年可得到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资助;在吉林省属高校就读的贫困学子,每生每年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4500元。
按照规定,两项贷款不能同时申请,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只付利息,不还本金”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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