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五结合” 助学就业齐开展
山东工会“金秋助学”有新要求
本报讯 (记者丛民 通讯员孙海涛)日前,山东省总工会对该省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提出新的要求,以推动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山东省总提出,全省各级工会在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中要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把金秋助学活动、阳光就业行动与推动政府助学、大学生就业政策的落实相结合,将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落实针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制定的培训、就业、创业、社保、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都能享受到制度和政策的覆盖。
二是强化协作意识,把金秋助学活动、阳光就业行动与推动建立跨区域帮扶机制相结合,积极与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高校所在地工会联系沟通,由生源地工会提供其家庭信息情况,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子女的生活困难。
三是加大帮扶力度,把金秋助学活动、阳光就业行动与深化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相结合,在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学校广泛开展救助活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特别关注困难农民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采取更多的措施优先扶持其就业。
四是注重人文关怀,做到资金、物质帮扶与精神、智力帮扶相结合,从解决交通费、生活费等入手,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保证顺利毕业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求职就业。
五是加强就业帮扶,做到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优先提供岗位保就业与跟踪扶持自主创业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会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积极联系各类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并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帮助他们自主创业。
据统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15年来,山东各级工会累计提供助学资金2.23亿元,资助10.12万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了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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