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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8月08日 星期一

北京市二中院公布一批“老赖”名单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08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8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在该名单中,涉及案件20件,涉及单位19个、个人11名,执行总标的约1.47亿元。其中,个案最高执行标的2800余万元,最低的4万余元。这是该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

自今年4月最高法院和北京市高级法院先后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二中院结合自身执行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开展。

据了解,该院在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中,对2008年至2010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以及所有新收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归纳出实际执行案件中存在的规避执行行为主要有八种类型:

(一)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外出躲避,长期不归或下落不明;(二)将财产(房地产、车辆等)所有权登记到他人名下,自己使用,或者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到银行开户存款,自己管理控制;(三)在诉讼阶段或债务产生期间转移或变卖财产;(四)夫妻协议假离婚,或利用夫妻财产约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一方或子女名下;(五)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设债务或对财产虚设抵押、担保等,或者增加案外人为共有人,规避其住房被法院强制置换或拍卖;(六)虚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诉讼或仲裁,取得合法执行依据,通过参与分配稀释执行债权或谋取优先债权;(七)滥用执行异议、复议程序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滥用案外人异议程序,或者利用和解协议恶意拖延、转移财产;(八)在房屋中安置老人、病人、残疾人等拒绝迁出房屋等。

针对以上不同形式的规避执行行为,该院对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行为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到目前为止,共向被执行人送达财产报告令35份,利用北京市法院执行信息查询中心8次,发出限制高消费令2次,限制出境26人次,公布拒执人信息21人次,依法适用拘留措施2人次。

通报会上还发布了4件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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