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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8月01日 星期一

消防违法“黑名单”制度挂钩银行征信系统

深圳创建消防违法整改监督新模式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01日 06版)

本报讯 (通讯员蔡妍菡)笔者从深圳市消防监督管理局获悉,企业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将进消防监管“黑名单”,同时其违法信息将抄送银行征信系统,入“黑”企业将面临难以贷款的窘境。

此前,为督促社会单位切实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深圳从2008年起开始实施消防违法“黑名单”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深圳将严重消防违法企业的不良信息正式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借款企业风险预警系统,通过经济调控手段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该消防监管模式目前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深圳市消防监督管理局防火处处长朱荣添介绍,存在严重消防违法的企业信息录入银行信用库后,将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对该类企业的信贷发放。被列入火灾隐患“黑名单”的企业名单通过每季度召开一次的专题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各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共同督促“黑名单”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目前,深圳市已经有2家上“黑名单”企业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借款企业风险预警系统。

“还没有贷款的,不允许贷款;已经贷了款的,银行不再追加贷款,很多企业很害怕。”朱荣添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先后有463家单位被列入“黑名单”加强管理,除11家单位正在落实整改外,其他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据了解,深圳市消防监督管理局于7月20日约谈这11家单位,要求其在全市媒体面前对接下来的整改措施做出承诺。

此外,深圳市消防监督管理局还联合市安委办设置了市公共安全隐患举报电话“12350”的两条分线,专门负责接处火灾隐患举报。凡经核查属实的每宗给予100元奖励,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宗给予500元奖励,促使市民积极为消防部门提供各类火灾隐患线索,提高动态环境下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管控能力。自去年6月份至今,共发放32100元奖金,有400多人次获益。

“黑名单”制度也并非终身制。据朱荣添介绍,被列入“黑名单”并录入信用征信系统的消防违法单位整改完毕后,可提出复查书面申请,消防机构组织予以复查。对复查符合整改要求,由消防部门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予以撤出,并在下一季度的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布最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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