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集体合同制度开始“百日攻坚”
10月底前完成既定年度集体合同覆盖率目标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20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陈华)眼下,一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百日攻坚”活动正在合肥市全面铺开,力争在活动结束时,也就是10月底前,完成既定的年度集体合同覆盖率目标。由合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以及市企业联合会联合签发的“百日攻坚”活动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据了解,“百日攻坚”活动期间,合肥市人社部门将在开展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征缴、劳动监察执法、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的过程中,督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企业是否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将作为企业享受国家社保补贴、就业扶持、职业能力建设等各项优惠政策和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必备条件。
合肥市各级工会组织将采取多种形式,因企制宜,主动要约,牵头组织,整合资源,扩大对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宣传,把握协商范围,选好协商代表,突出协商重点,规范协商程序,努力扩大覆盖面。依法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将作为企业评选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和企业负责人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的必备条件。
合肥市各级企业联合会也将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引导,提高他们对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主动配合协商,切实履约兑现,使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成为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成为促进职工工资增长、推动企业和谐发展的核心制度。
此外,合肥市将每月召开一次由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与工会负责人参加的推进汇报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人社局与市总工会将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情况列入各自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照目标任务分头进行考核,按照各自的奖励标准对县、区、开发区、产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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