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重大突发事件须一个半小时内上报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20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葛红普)记者日前从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今后该市如遇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市政府如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个半小时。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重点领域、高危行业、危险源所在地等要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点。
济南市要求各县(市)区要在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网络,明确相关人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时,接报单位要及时向直报点核实信息来源和信息真实度。
济南市要求,各级政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政府报送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首先向本级政府值班室报送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同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一般和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如实向市政府报告。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市政府如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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