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
村级人社工作联络员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19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范金石)“新农保信息统计时,村联络员连续半个多月与我们一起入户调查,参保居民基本信息到镇人社所和市社保中心审核都是一次通过,他们的工作热情确实令人感动。”谈到村级人社工作联络员,山东省高密市经济开发区人社所所长段会卿赞叹地说。
段会卿所说的联络员,全市共有960人,该市的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人。在村联络员的协助下,今年以来,该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142人,45万人参加新农保。
随着城乡统筹就业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服务平台的作用日趋明显。为实现人社服务重心下移,高密市决定在村级设立人社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新农保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服务工作。
村级人社工作联络员队伍建立后,充分发挥处在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四对接”服务。一是劳动力资源与企业空岗信息对接,向辖区内企业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二是技能培训与企业岗位对接,以村为单位,组织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实施的技能培训;三是求职愿望与用工需求对接,在社区公告栏张贴招工信息,或直接到居民家中指导选择就业岗位;四是促就业与维护权益对接,通过跟踪帮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联络员由人社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备案、公布和日常管理考核,并进行业务指导。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对村级人社工作联络员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补贴,由市、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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