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役士兵可免费接受职业教育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12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葛红普)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省政府、省军区联合下发文件,对如何加强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出了具体安排,文件要求,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据了解,文件中所指的退役士兵,是指2010年冬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符合国家接收安置政策、能够正常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时间在1年之内自主就业的城乡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符合此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确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报名参训的,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后,可参加次年的短期技能培训。
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将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辅。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培训将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的比例,重点培训退役士兵就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用技能。有意向的退役士兵需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限到安置地民政部门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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