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委出台意见
以“两个普遍”促工会工作有为有位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12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康劲)兰州市委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促全市工会工作有为有位。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工会工作对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兰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高长林介绍说,《意见》在总结近年来全市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实践与理论的基础上,对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改进全市工会工作进行了战略性部署。
《意见》对推进“两个普遍”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出按照“党工共建,扩大覆盖”的原则,加快社区和村级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建设,拓宽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入会渠道。要求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效益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同时,《意见》还对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力度,扩大帮扶工作覆盖面,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工会工作的投入力度和加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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