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将强化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手段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11日 06版)
新华社电(记者顾瑞珍)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说,各地法院将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作为反规避执行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孙军工介绍,各地法院普遍建立了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发执行通知的同时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对拒不申报或者经调查发现申报不全或不实的,依法进行制裁。各地法院推行了财产悬赏举报制度。经过前几年的探索、试行后,这项制度在专项活动中普遍推开,扩大了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渠道。各地法院建立了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在一些重点部门和基层组织中聘请了执行联络员,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各地法院还完善了财产查询制度。很多法院主动与工商、税务、银行、证券、房管、公安等掌握身份信息、财产登记的部门协调沟通,在简化财产调查手续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拓宽了财产调查渠道,提高了财产调查效率。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6月,全国法院通过各种形式公布的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近2万个。各地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针对执行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迅速展开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反规避执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声势,营造了反规避执行的舆论氛围。许多法院在作出有实体处置内容的法律文书时,同时向当事人发出“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规避执行,否则将面临加倍罚息、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