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察院辽河分院
检察工作与工程同步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11日 05版)
本报讯 今年以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改进预防犯罪工作,以重大工程预防为切入点,检察工作与工程同步,构建坚固的预防犯罪体系。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在调研中发现,一些职务犯罪往往是随着工程的建设产生,在辽河分院的辖区,工程建设每年国家投入重点项目资金达100多亿元。于是,辽河分院建立了五项监督措施,即工程备案、市场廉洁准入、招投标现场监督、合同履行监督和个案预防等五项监督措施。在具体工作中,该院设立预防组织网络,成立油田主要领导、检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工作单位设预防工作站,在科级单位设预防工作联络员,形成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预防犯罪组织网络。
为使各项制度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辽河分院建立了预防犯罪巡视制度,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辽河油田各单位预防犯罪工作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日前,检察机关利用两个月时间对辽河油田公司48个二级单位的118项工程进行了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向辽河油田公司作了反馈,收到良好效果。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还对油田工程建设和合同签订履行等进行了专题调研,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油田生产经营中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情况,加强预防犯罪力度。(霍 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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