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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06日 星期一

南京规范出租车企业建会

明确劳务派遣人员和个体从业人员入会方式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06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王伟 通讯员孙健) 南京市总工会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出租车企业工会组建和从业人员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规范出租车企业工会组建及从业人员入会方式,尤其明确了劳务派遣人员和个体从业人员入会方式,并且明确了出租车企业工会工作的对口指导部门。

南京现有64家出租车企业,1.8万名从业人员。由于管理体制、营运模式等方面的原因,特别是出租车企业实质性的承包经营关系及由此决定的劳动关系特点,出租车驾驶员合法权益保障平台尚不健全、诉求表达通道不够畅通。尽管目前南京有半数以上的出租车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但从业人员入会率不高。此次出台《意见》,旨在“尽快把出租车企业工会组建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出租车司机组织到工会中来”。

《意见》明确,市总将借助有关部门行业监管优势,委托市交通运输工会具体负责指导市域出租车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已建会的市域出租车企业工会,原则上工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同时,接受市交通运输工会的工作指导。区域出租车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由所在区县负责,并隶属区县总工会管理,同时,接受市交通运输工会的工作指导。”

《意见》还规定了出租车从业人员中劳务派遣工和个体从业人员的入会途径:出租车从业人员中属劳务公司派遣的,本着便于参加活动的原则,可申请加入劳务公司工会,也可申请加入出租车企业工会组织;从业人员中的个体从业人员可申请加入居住地所在街道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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