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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04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治堵新政一天“夭折”,“不可行性论证”在哪儿

□朱四倍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04日 003版)

据《工人日报》6月3日报道,作为杭州市区规划快速路网“三纵五横”工程中较早建成的“一纵”——杭州市中河上塘高架路上每天车流滚滚。为“治堵”,交警部门5月25日推出“试限流”举措,结果,高架路上的车流量确实少了,但成百上千的车却被堵在上高架的马路上,成了一个大停车场。当天下午,有关部门即宣布,取消限流举措。治堵新政当天即“夭折”。

现实情况复杂,导致决策失当。此次杭州治堵限流举措一天“夭折”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样本。

一般来说,决策者事先会考虑政策或措施的可行性,会从各方面去论证,但这种可行性论证存在缺陷——决策者在考察条件时往往会偏重于有利的条件,偏重于困难可克服和风险可预防的一面,这可能麻痹决策者的警惕性,甚至可能出现故意迎合某种意图的措施。杭州此次“一天即夭折”的举措,是不是只论证了可行性,只考虑了利好的一面而忽视了风险和危害?是不是个别人一拍大腿的产物?值得考究。

防止“一天夭折”之类的现象,决策者除了重视民意、回应民意外,对决策和措施进行“不可行性论证”也是一个可行办法。

所谓不可行性论证就是指在决策前,让公众特别是反对者有充足时间论证决策的不可行性,通过论证决策的不合理之处,来证明决策的不成熟。实践证明,通过不可行性论证的考验,不但可减少执行过程中的困难,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假如杭州在做出限流举措之前,进行了不可行性论证,“一天即夭折”的命运或许完全可以避免。

有学者指出,在利益平衡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决策者如果根据可行性报告去做决策,往往会对反对意见采取排斥的态度,无法吸收其中的合理成分,做出的决策可能是错误的。结合杭州限流举措“一天夭折”的命运,笔者以为,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可行性论证的好处:提醒决策者充分地考虑到决策目标的不合理成分、不利的条件,估计各种困难和风险等。

忠言逆耳利于行。是否推崇“不可行性”论证,考验着决策者的胸怀和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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