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委发文加强工会工作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27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日前,山东省威海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从建立健全工会工作领导机制、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工会干部配备、为工会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意见》提出,各市区总工会主席要由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镇街总工会主席要由同级党委成员兼任,每个镇街总工会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从事工会工作;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工会,应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大力提倡和积极推行企业工会主席直选,稳妥推进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专职工会干部。要把工会干部纳入党政干部培养、交流、使用和管理规划,统筹考虑,注意选拔优秀工会干部充实到各级工会领导岗位。
《意见》对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各级相关部门在企业审批、年检、劳动用工检查时,要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不断扩大工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覆盖面。镇街要全部成立总工会,居委会、有企业的村要成立工会组织,实现村居工会组织全覆盖。深入推进市场、楼宇、商业街等工会建设。到2013年底,全市25人以上企业工会组建率要达到98%,职工入会率要达到9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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