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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5月18日 星期一

襄阳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合力推进集体协商

凡未开展协商企业不得参评先进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18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王德海)湖北省襄阳市总工会目前已在该市70%的建会企业中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面完成了今春工资集体协商计划。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章杰日前告诉记者,这一良好的开局得力于党政工的合力推进。

据介绍,襄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各地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考核。凡是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不得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达标评比,企业负责人不能参选各类先进包括各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企业不得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不推荐参加省优秀企业评比。

襄阳今春的工资集体协商重点放在了5类企业:没有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的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

襄阳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提出近两年工资集体协商目标:2011年春季全市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到70%以上,覆盖职工面达到85%;2012年达到75%以上,覆盖职工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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