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加还是不加:美味与健康的权衡
加还是不加,并不是问题;怎么加,怎么加得有益、必要、安全,才是问题的实质。换句话说,食品添加剂这个原本不错的“乖孩子”,一旦被滥用,或混进非法的非食用物质,就会变成惹事生非的“野孩子”
“食品添加剂”近来成了一个“高危词”。
据新华社报道,“毒豆芽”、“墨汁粉条”、“染色花椒”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在重庆等地被侦破并严惩,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在各地展开。再加上卫生部刚刚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多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力促食品安全的态势明显升温。
之前,瘦肉精、染色馒头、三聚氰胺婴儿奶粉、红心鸭蛋……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祸首总少不了“食品添加剂”。公众的愤怒指向食品添加剂。
加还是不加,这是个问题。
除非我们像一个多世纪前的美国人梭罗那样,躲到瓦尔登湖畔过世外桃园的日子,否则,我们每天的生活已经离不开食品添加剂——我们吃的食品中近九成含有添加剂,面包里有含碘酸钾的面团改良剂,食用油中有抗氧化剂,一支雪糕含16种食品添加剂……每位成人每天大概要吃进八九十种添加剂,它们“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和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坚守着各自岗位。
看来,加还是不加,并不是问题;怎么加,怎么加得有益、必要、安全,才是问题的实质。换句话说,食品添加剂这个原本不错的“乖孩子”,一旦被滥用,或混进非法的非食用物质,就会变成惹事生非的“野孩子”。
比如,染色馒头中添加的柠檬黄,是允许在膨化食品中使用的合法添加剂,但却不允许添加到馒头中,这是“擅自扩大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它与“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一同都属于滥用添加剂。而婴儿奶粉里加入三聚氰胺,即是典型的违法添加。卫生部近日发布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黑名单”,均剑指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
防止“乖孩子”沦为“野孩子”,必须立规矩,从生产到使用,一个环节都不能少。
第一,标准关。什么是安全的合法的食品添加剂?随着新的所谓添加剂不断出现,标准制定的提速已是当务之急。有数据显示,2010年至今,卫生部已制定公布了102项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指定了5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80%以上食品添加剂品种已制定(或指定)了相应的产品标准。成绩不小,但离公众期望尚有距离。
同时,还有检测手段与方法如何与时俱进的问题。在卫生部日前公布的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黑名单”中,相当一部分检测方法暂缺,这无疑使得“黑名单”的威慑效应大打折扣。
第二,使用关。“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这是刚刚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规定,这应是一条底线原则。除此,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重要原则是“做减法”——可添加可不添加的不添加,不得不添加的也要尽量少添加,严禁超范围、超数量使用。除了已被证明的长期、超量使用添加剂可能引起慢性中毒甚至致癌之外,现在认为无害的添加剂,随着技术水平的提升,也未必是真的安全的。谨慎使用,方为上策。
这就涉及为什么说食品工业是道德工业。曾有位日本食品界专家讲述自己怎么用便宜的肉碎,加上黏着剂、乳化剂、着色剂、防腐剂等30多种添加剂后,开发出一种人人爱吃的“化学丸子”。可当他目睹自己女儿开心地吃着这种“化学丸子”时,他意识到,他根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吃这些东西。
而在食品行业注入更多道德自律力量,是比公布一两项生产标准更艰苦、更耗时的事。
与此同时,建立无缝对接的监管机制,也是至关重要。
第三,消费关。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意识不可或缺。比如,购买食品要看包装上的配料表,选择添加剂少的食品。刚公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为公众提供了知情、监督的条件;要有一定的怀疑精神,远离颜色过艳、味道过浓、口感异常的食品,在追求食品的美味与健康之间,多一些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