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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5月13日 星期一

沈阳市总项目制帮扶特困群体

破产企业工伤职工从此可享受医保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13日 002版)

本报讯(特约记者朱少凡 通讯员刘艾文)记者5月9日从沈阳市总工会获悉,针对多数破产企业工伤职工不能享受医保的问题,市总将从今年5月起,每年从帮扶专项资金中拿出100万元,帮助目前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的破产企业工伤职工。市总工会的这项政策将至少惠及3000多名破产企业工伤职工。

从去年10月起,沈阳市总工会对破产企业工伤职工医保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结果表明,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是破产企业工伤职工呼声最高的问题。其原因大多是因企业在破产前或破产时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由于工伤职工家庭生活困难,无力自费支付医保费用,只能被排斥在医保大门之外。

经研究,沈阳市总工会决定对这部分困难群体进行项目制帮扶。帮扶对象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900元、并已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本市破产企业工伤职工。具体帮扶办法是,工伤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无论参加哪一种医保,工会都会每年给每人300元补助。如破产企业工伤职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全年需缴费495元,政府每年补助40元,工会补助300元,个人只需交155元就可以享受到医保了。

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刘阁臣介绍说,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沈阳市将采取属地化申报,保证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散落在社会各处的破产企业工伤人员都能得到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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