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5月06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垃圾费挂钩用水量,先过听证这一关

□叶祝颐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06日 003版)

据5月4日《都市时报》报道,近日,昆明市拟将发出《昆明市关于采用“水消费系数法”征收生活垃圾费的通知》,从6月1日起,采用“水消费系数法”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即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与用水量“挂钩”收取。

由于有关部门不方便限制没交费的居民倒垃圾,导致垃圾费收缴率不到50%。垃圾处理费难收,的确是个问题。大家总不能不用水吧?采用水费捆绑垃圾费的“水消费系数法”,可以从“技术”角度杜绝拒交、漏交、舞弊等问题,确实是个省心省事的办法。

表面上看,水费与垃圾费同属公共服务费用的性质,“水消费系数法”颇有道理,但问题是,居民用水的多少与垃圾量并不成正比,收费标准怎能胡子眉毛一把抓?

以笔者这样一个三口之家为例,一月的用水量在15立方米左右,按照昆明市每吨水交0.84元垃圾费的“水消费系数法”,我每月将交垃圾费12.6元左右。而以前的垃圾费收费标准是每户每月10元钱。平白无故多出2.6元钱,这不是变相涨价吗?几元钱虽不多,但是对于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市民来说,这个因素不能不考虑。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明确规定:“政府价格决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公益性收费政策,只要涉及重大的,或者涉及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就要履行价格听证。水费、垃圾费征收标准涉及全体市民的利益,收费方式发生变化,且会给部分家庭增加费用支出,没有理由不举行听证会。

召开听证会,听取各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在行业利益与市民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本是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不明白的是,对事关市民利益的收费方式作出调整,昆明市不举行听证会,不征求民意,是不是担心反对意见太多,调整方案无法通过,没有召开听证会听取民意的雅量?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