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系列报道(22)立法建制 抓纲举目
——江苏省无锡市探索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治本之道
“让公司成为员工的首选雇主”!4月13日下午,在无锡博世汽车柴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举行的“共创和谐企业”叙谈会上,面对代表3800名员工的工会方人员,德籍总经理马儒韬如此高调表态。
马儒韬的自信,源自无锡博世公司的和谐常态。这家世界500强在华合资企业,多年来劳资双方秉持双赢理念,实现了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马儒韬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而公司则被评为无锡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
博世只是无锡众多企业的一个缩影。
如何有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无锡市通过建立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深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抓纲举目,探索了一条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治本之道,从而涌现了一大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创制法规 保障和谐
2011年2月25日,《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经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获全票通过。
3月24日,该《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获全票批准,江苏省内首个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专门法规就此生效。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孙洪说,《条例》的制定及获得两个全票通过,正好呼应了两个需要:经济转型升级、社会转型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以协商协调为主要载体的利益调整机制;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劳动报酬倍增计划,需要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稳定增长机制。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调整具有市场化特点的劳动关系,加强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基础,是前提,更是保障。
作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无锡享有地方立法权。而充分利用地方立法这一优势资源,成为无锡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着力点。
早在2006年8月24日,在无锡市总工会的提请和参与下,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江苏首个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依据该《条例》,无锡市各级工会对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有组织的群众监督。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可以向工会及其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用人单位应当协助、配合工会依法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贯彻实施《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无锡市各级工会建立了1万多个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并且培养了一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劳动关系协调员。
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则是无锡市近年来和谐创建的又一举措。
刚刚出台的《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有诸多创制性条款,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许多协商难题。
全程参与条例制定的无锡市总工会民管部部长许国清介绍,为解决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企业“不愿谈”问题,《条例》规定,企业收到工会“协商意向书”,应当在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应当与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开始之日起30日内协商完毕”,否则,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责任人,企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追究相应的行政或经济责任。
如何解决工会和职工代表“不敢谈”、“不会谈”问题,《条例》规定,“可以聘请本企业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士担任协商顾问”;“可由上一级工会与企业方代表进行集体协商”;“上一级工会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监督”……
为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或增长缓慢问题,《条例》规定,应当协商“一线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企业年度增长工资的,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应当得到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劳务派遣工可以作为协商代表参加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
减少劳资矛盾的发生,防止劳资矛盾的升级,无锡市依靠地方法规的支撑,构筑了一道坚实的劳动法律监督“防火墙”。统计显示,这些年,无锡劳动争议案逐年下降,2010年比2009年下降了30%。
完善规章 促进和谐
2008年3月,无锡市一家有800多名职工的民营企业发生了集体劳动纠纷。
无锡市总工会、劳动保障局等迅速介入调处。经调查,深层次的原因是该企业单方面制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一些针对职工的处罚性规定,引发了职工的不满。
这种情况是个案,还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无锡市总工会和劳动保障局等通过联合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后发现,因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条款违法或欠妥,而引发的劳资纠纷、企业败诉等状况非常突出,由此对侵害职工权益的影响面更大,对劳动关系不协调、不和谐的影响程度更深。
于是,2009年1月12日,无锡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劳资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市长毛小平到会讲话;同年6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又召开了全市劳资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工作推进会议。
随后,《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的决定》、《无锡市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无锡市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等政策文件相继下发。
制定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必须严格坚持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并重的理念,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崇尚和谐,尊重民意、依法规范,坚持程序、民主决策,协商有序、调整到位,自我完善、检查整改等原则。
一场规范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的专项行动就此在全市全面展开。
无锡市惠山区组织了“服务企业发展,规范用工制度”为主题的专项指导活动;宜兴市对全市30多个行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进行了集中督查和规范。江阴市、滨湖区、南长区等工会采取走近职工、走进企业等形式,开展座谈、上门服务等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组织企业座谈会200多次,接待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咨询1.5万余人次。
企业对照法律要求、依据政策规定,进行自查和修订完善。
无锡市国联集团被表彰为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董事局主席王锡林说:合法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体现的是企业管理水平,而合情合理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则是体现企业的管理文明,只有制度规范才能促进和维系企业和谐。
目前,无锡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依法规范率达到100%,中小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合格率达60%以上。
协商工资 提升和谐
企业怎样和谐?职工是否满意?工资集体协商是个关键。
无锡下辖的江阴市、宜兴市,目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都超过了6000家,建制率都超过了98%。宜兴市注重协商质量,已在全市33个行业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30多万人;而江阴市委市政府则把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建设“幸福江阴”行动纲要目标任务,列入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实施意见,列入发展和谐劳资关系重点考核内容,强化党政主导推进的力度。
无锡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时期实施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以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幸福无锡”和“劳资和谐城市”。
为此,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作为实施“双倍增”计划的重要抓手和制度载体,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到2015年要达到98%以上。市总工会也专门制定了落实“双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决定每年集中宣传《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每年下达《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目标分解任务书》,每年集中组织为时两个月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利益兼顾,促进劳资合作,成果分享,提升劳资和谐。
目前,无锡市已有32986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占全市建会企业数的95.4%。
无锡市总工会抽样调查1800家企业,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进行比较,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变好了”的有1722家,占95.7%,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提高了”的有1728家,占96%。
如今在无锡,工资集体协商走进了世界500强投资企业,上市公司,数十个行业,广大中小企业。在全面推广,普遍推行的同时,一系列深化动作也在积极探索进行中,比如:区域协商行业化、行业协商二元化、企业协商复合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