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工会GDP”落到实处
山西省总工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连年创优
本报讯 (记者关明)年初定目标,年中重管理,年底细评价。山西省总工会实行“机关部门工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5年来,细化到人、量化到分的考核指标,成为每一名工会干部沉甸甸的责任。这套被称为“工会GDP”的考核体系,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有力促进了全省工会各项工作连年创优。该体系还成为山西省委组织部评选组织工作“十大创新项目”省直厅局唯一入选项目。不久前在山西省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评定中,山西省总再次名列优秀。
今年4月,在山西省工会十二大召开前夕,详细盘点“绩效账单”时,欣喜地看到许多“有据可查”的硕果:2008年,各部门完成工作创新项目7项,取得工作重大突破18项,获得省部、厅局级奖励40项,撰写重大调研报告10篇;2009年,这一指标分别增加到24项、34项、63项和22篇;去年,省总制定的6大项、18个小项工作目标更是如期或超额完成,共获得16项省部级和2项厅级表彰。
山西省总从2007年开始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逐渐发展为现行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这一体系因其目标可见、过程可控、结果可考,有效地促进了工会工作的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特别是细化到机关各个部门的项目和每项工作赋予了相应分值,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得到“看得见”的落实。到年底机关部门评优时,只需按得分排队,再无须过去的“平衡”、“照顾”。
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多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在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时,“同舟共济保增长”和“共同约定行动”成为突出内容;富士康事件发生后,山西省总和太原市总多次深入富士康(太原)公司调研,指导、帮助公司工会开展工作,保持了职工队伍稳定,会员人数由1.1万人发展到3.5万人。去年山西省提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发展目标,省总工会即从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高职工思想文化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稳定、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目标责任体系。
这一体系推行以来,在“激励”与“约束”的双重作用下,责任感和主动性成为全省工会干部的自觉行动,收到了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职工的效果,有力促进了工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发展到56785个,工会会员达到745.5万人,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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