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受表彰
10位当选律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激励和吸引更多的律师投身维护职工权益工作
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记者王娇萍)“这份殊荣不仅是对我和我所在团队辛勤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江苏十多万默默耕耘在维权一线的工会法律工作干部的激励和鞭策。”这是南京市总工会公职律师温可人在今天举行的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会上的真情道白。
表彰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举行,隆重授予赵大华、李成华、温可人、刘银栋、褚军花、肖胜方、王小骏、白宝如、覃柳芳、李铁等10位杰出律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于2010年7月启动,经过组织推选、确定候选人、公示和投票、评议审定四个阶段,评选组委会根据报纸投票、网络投票及评委会投票三项得分综合统计结果,前10名候选人最终当选“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在表彰会上讲话,充分肯定了受表彰律师的突出贡献,并要求大力宣传“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事迹,激发更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奉献热情,吸引更多社会有识之士关心并投身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事业。
张鸣起指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特别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必然要求工会在努力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实现新进步,也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他要求各级工会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维权机制建设,拓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维权律师”的专业优势,切实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创造新经验、作出新贡献。
获奖律师代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大华在会上发言表示,依法为职工维权,本是律师的一份社会责任,却被授予这么高的荣誉,更加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
劳动关系的和谐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当前,由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侵害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还比较突出等,都给劳动关系和谐乃至社会和谐带来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因此,发挥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加大维护职工权益和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力度至关重要。
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自2006年开展以来,即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悉,“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今后还将继续开展下去。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等出席会议。全国律协副会长王俊峰主持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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