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解读被动执法的“难言之隐”
近期,食品安全领域不断曝出问题,食品安全屏障屡屡被突破。人们在痛恨不法商家的同时,也对监管工作提出了强烈质疑:为什么媒体曝光总比监管部门查处早一拍?为什么“马后炮”监管成为可怕的常态?这种被动执法还要持续多久?
4月19日多家媒体刊发新华社记者调查,对这种现象进行了解读和剖析。原来,监管部门的被动执法,并非仅仅是工作责任心不足、主动性不够的问题,懒政和被动只是表象,其后隐藏着的“难言之隐”应引起正视。
“难言之隐”指什么?一个“钱”字。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有些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详细解释了其具体运作流程,基层监管部门先将收费和罚款上缴省、市局,省、市局扣除一部分后,再返还80%给基层,基层监管人员的工资福利就从这些罚款、收费里来。罚款、收费越多,监管人员的工资福利越高。
既然监管人员的工资福利来自罚款收费,那么有款可罚就是前提。有款可罚的前提,又是企业和商家的违法违规。如此一来,违法违规的企业和商家似乎就成了监管人员的“衣食父母”。如果监管人员都积极主动执法,所有企业和商家都遵纪守法,其结果就是监管部门无款可罚,监管人员的工资福利就没了着落。在这样的现实逻辑之下,监管人员会积极主动地把违反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吗?
看懂了这个“难言之隐”,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屡屡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工作人员好像都很弱智,媒体曝光哪里,他们才迅速介入到哪里。一位基层监管人员打了个形象的比方,这是“养鱼执法”。在这样的思维模式下,怎么会有源头治理、露头就打的动力?
对这样的怪现象,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对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的认定、批评和处罚上,而应该正视其发生的根源,并对症下药,予以解决。如果不针对“难言之隐”解决被动执法弊病,再严厉声讨、再铁腕处罚,也不能治本,只能是一阵风,随后“风光依旧”。
改变这种困境,首要的是必须扭转、纠正“罚款养人”的错误思维和做法。将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监管人员的工资福利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使之与罚款彻底脱钩,在此基础上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对积极主动工作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不积极主动工作的、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出现监管问题的,予以扣除工资福利的经济处罚及其它处理。这么一来,相信“养鱼”的监管人员将越来越少,被动执法问题也将有望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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