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俯下身子听民意是最好的公关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政府计划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引入专业公关公司,以协调居民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让专业公关公司来负责为居民的拆迁、安置等事情与政府部门、施工单位进行沟通。(见4月18日《广州日报》)
按照有关部门的解释,之所以要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引入专业公关公司,是因为拆迁很难,单靠居委会、拆迁办的几个人,难以快速协调拆迁问题,因此有必要让专业公关公司来负责为居民的拆迁、安置等事情与政府部门、施工单位进行沟通。
这样的解释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聘请具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专业机构处理拆迁问题,可以帮助政府部门以更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
与此同时,应该明确的是,聘用专业机构后,政府有关部门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因为专业机构介入后,将矛盾一概推给专业机构,其本身负有的监督职能不能或缺,其应该承担的公共职能也不能免除。
公众可能对引入专业公关公司的做法心存疑虑,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在一些地方,对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公众不过是被动的接受者。政府能够提供多少公共服务,或者提供的公共服务达到什么质量水准,公众往往没有多少发言权。
这不是在笼统地反对有关部门花钱买服务,而是说政府必须在充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之后,由于预算、能力等各种条件的限制,那些政府无力大包大揽,而社会组织能够胜任,且责权利十分清晰、并无诸多矛盾冲突的事情,才能通过花钱买服务的方式来完成,而不是动辄就把政府应该做好而且能够做好的公共服务再“外包”出去。
拆迁难从来都不是一个“公关技术活”,而是公众合法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的问题。如果脱离了这一底线,再好的公关技巧,都无济于事,甚至可能成为一种花钱买来的“障眼法”,成为推脱责任的借口。有关部门若是真想解决这一问题,俯下身子听民意就是最好的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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