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
两起事故暴露涉煤央企安全问题突出
本报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王冬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通报近期宝钢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所属煤矿连续发生的2起较大以上事故。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说,这些事故暴露出涉煤中央企业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4月2日,宝钢集团所属新疆焦煤集团艾维尔沟焦煤公司2130煤矿主斜井延伸项目掘进工作面发生重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死亡10人。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在安全专篇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工作面处于应力集中区,造成巷道顶部严重变形,在处理顶部变形时引发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4月5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核桃峪煤矿在施工措施立井时发生较大运输事故,死亡6人。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在未获得相关证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因提升吊桶未扶稳,即送信号提升,致使吊桶在井筒内摇摆,并在提升至井口固定盘时与盘口碰撞,造成断绳坠入井下。
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央企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未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为赶进度,在相关审批手续未批准的情况下组织施工方违法违规施工;二是瓦斯治理不到位,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三是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和隐患排查不到位。
国务院安委会通报要求,切实加强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管理,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涉煤中央企业要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一次煤矿安全检查,并重点做好“三查”:一查基建、整合、改扩建矿井的合法性,特别是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对未获得相关手续的矿井严禁违法违规施工建设;二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等机构、制度是否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落实;三查煤矿现场管理是否严格,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规章和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将自检情况于5月底前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据悉,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2130煤矿“4·2”重大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核桃峪煤矿“4·5”较大事故的查处由煤矿所在地省级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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